作者:江莉 林英杰创新管理机制社会机构租赁住房住房管理保障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投资盈利
摘要:本文所称的社会机构.主要指以各种方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投资、运营和管理的备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包括拥有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社会机构提供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首先要保证租金水平足够维持保障房的正常运营和投资盈利。因此,对承租人和租金的收缴率有较高的要求。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机制上.除符合政策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外.社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创新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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