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乔尚奎; 刘军民就业保障金残疾人文化事业建设费制度预算政策教育费附加计征办法专项资金
摘要:◆从长远来考虑,有必要从根本上研究完善残保金计征办法和预算政策,改变过于狭窄、僵化的专项用途规定,将其调整为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支持残疾人发展的“大类专项资金”。在征收上可参照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政策来设计,计征基础转变为依附于主要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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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CN:10-128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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