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中国执行DS413案专家组裁决的法律思考

作者:贺小勇执行ds413wto

摘要:DS413案(中美电子支付服务限制措施争端案)专家组裁决中国银联所从事的转接清算服务属于GATS项下中国《服务贸易承诺表》开放的金融服务领域。由于专家组裁决认定转接清算服务属于金融领域的银行业服务,中国在执行DS413案过程中,可根据GATS对外资进入该领域设置审慎性的市场准入措施,比如可将东道国与母国双重许可、母国有效监管、监管机构之间信息交流等作为外资银行卡组织的市场准入条件。这些条件给VISA等银行卡组织进入中国带来一定难度,可能诱发美国依据DSU21.5条提起执行审查之诉,但客观上也会对中国银联提供一定的保护。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CN:31-208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内容涵盖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各个领域,包括WTO多边贸易体制研究、多哈回合谈判进展,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反倾销与反补贴及保障措施、贸易壁垒与政策措施、区域贸易合作与自由化、贸易争端案例、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环境以及中国加入WTO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