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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的后过渡期:评估与前瞻

作者:王新奎中国wto后过渡期非市场经济议定书过渡性审议机制特别保障措施履行根据承诺

摘要:一、标志"后过渡期"的基本特征 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从加入时起计算,中国与WTO各成员方之间有长达15年的过渡期安排.其中,涉及WTO各成员方对中国履行承诺的过渡期安排包括:反倾销的"非市场经济待遇"(15年);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措施(12年);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8年);过渡性审议机制(8年).涉及中国对WTO各成员方履行承诺的过渡期安排包括:关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方面的承诺(4年);关于关税配额进口产品方面的承诺(6年);关于关税减让方面的承诺(7年);关于取消主要非关税措施方面的承诺(3年);关于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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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CN:31-208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内容涵盖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各个领域,包括WTO多边贸易体制研究、多哈回合谈判进展,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反倾销与反补贴及保障措施、贸易壁垒与政策措施、区域贸易合作与自由化、贸易争端案例、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环境以及中国加入WTO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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