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社会发展规划管理体制回归权利公共利益政府行为空间资源
摘要:王勇、李广斌在《规划师》2009年第2期撰文指出,城市规划是以政府行为的方式介入社会发展过程,在土地、空间资源的分配上体现社会所期盼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在我国城市规划出现诸如问题之后,许多学者将改革的矛头指向规划管理体制。在利益博弈时代,规划管理体制的调整实质是规划管理权力调整以及由此引发的利益再分配过程。在此过程之中,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是城市规划首要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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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CN:31-2044/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城市管理》坚持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反映上海国际大都市和全国中、小城市现代化,建设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突破传统学报模式,开门办刊,走市场化道路,贴近改革浪潮,成为学术前沿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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