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娟保险人说明义务保险合同合同订立过程条款内容投保人法定义务第17条
摘要: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保险人就有关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向投保人进行提示与说明的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我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该义务的目的在于保证投保人能够就交易的内容作充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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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险》(CN:31-122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保险》保险专业刊物。内容以保险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为主,同时亦介绍保险基础知识,报道国外最新理论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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