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钱立胜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运人保险人保险公司中国
摘要:海上货物运输风险应由保险公司承保,但货物离岸后必须交给承运人的船员管理直至到港,在船舶航行途中,承运人的船舶虽没有保险义务,但有管货的义务,到港后应将货物完好无损地交到收货人的手里,所以承运人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管货工作,防止货损货差,避免货主索赔,以减少自己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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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险》(CN:31-122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保险》保险专业刊物。内容以保险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为主,同时亦介绍保险基础知识,报道国外最新理论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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