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焕平以人为本法制教育
摘要:“以人为本”的发展现是对人的存在的深层思考,它探求和把握人的价值、人的属性以及人的生存意义。在我国法制教育的进程中正是需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做指导,才能使高校校园在体现和映射法治国家、法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整体法制公信力的同时,更有利于培养具备较高法律素质的大学生,从而进一步完善高校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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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育·高教》(CN:61-1018/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陕西教育·高教》主要是为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及中等职业等院校的教育工作者发表具有学士学位以上的高学历人群各类原创性的学术理论、成果综述、评职、晋级等方面提供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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