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玲通识教育商科院校法学通论
摘要:"通识教育"是英文"generaleducation"的译名,也有学者把它译为"普通教育""、一般教育""、通才教育"等。自19世纪初美国博德学院(BowdoinCollege的帕卡德(A.S.parkard)教授第一次将它与大学教育联系起来之后,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对它进行研究和讨论。笔者认为,在大学教育中担当普法重任的《法学通论》课程归于通识教育体系中应是"通识教育"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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