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仲裁第三人制度的构建

作者:段铃林仲裁第三人意思自治契约性准司法性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民商事关系也在不断的发展,因此民商事仲裁争议变得越来越复杂,很多仲裁争议牵扯到几方当事人,这当中就包括了仲裁协议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在仲裁实践中应不应该适用第三人制度,如何适用仲裁第三人制度,变成了民商事仲裁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将从仲裁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仲裁第三人制度,赞成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并论证其适合我国仲裁实践,论证我国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对我国仲裁第三人制度的构建提出自己的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商情

《商情》(CN:13-137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商情》为国家机关、学术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广大学者、科研人员等发表科研成果及学术研究探索提供一个展示的平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