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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制度的再完善——以取证与认证的主体分离为切入点

作者:远桂宝调查取证取证主体认证主体

摘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所谓“以事实为根据”,说透了就是以证据为依据,可见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现行的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证据的收集主要由当事人和法院共同完成的,尽管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弱化法院调查取证职权一直是我国多年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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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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