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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例分析

作者:丁立珉 胡江斌医疗机构案例分析违法主体口腔诊所医疗场所诊疗活动执业行为没收非法所得自由裁量权非法行医

摘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新设置医疗机构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然而,新设置医疗机构往往会出现为缓解房租压力边执业边申请的违法行为。现报道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2015年9月15日对一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案例进行督查处罚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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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预防医学

《上海预防医学》(CN:31-1635/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预防医学》拥有一支由一流预防医学专家组成的编委会队伍。本刊坚持预防与临床结合,普及与提高兼顾的办刊物色,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于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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