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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债转股”

作者:王剑债转股主力机构僵尸企业潜在价值联动壳资源暂时困难持有股票法规限制

摘要:银行债转股可降低不良率、避免大幅折价转让不良,但资本消耗较大备受关注的“债转股”迎来首批试点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入选第一批债转股试点。该试点或将跟投贷联动试点配合,由此银行可以获得投资子公司的牌照。据媒体报道,债转股首批试点规模为1万亿元,对象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国企为主,“僵尸企业”不得参与。允许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实施债转股,以支持实体经济,此文件并由国务院特批以突破商业银行法规限制。前期,市场高度关注不良资产处置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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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

《上海国资》(CN:31-178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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