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思维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份管理标识管理市场流通国有单位
摘要:7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与证监会联合了《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转让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受让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标识管理办法》)3个政策’性文件。受市场关注已久的国有股在二级市场流通的问题终告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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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CN:31-178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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