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由“双轨制”到“三位制”:我国土地犯罪的刑事立法模式研究

作者:李祥金; 吴小帅土地犯罪立法方法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摘要:当下我国土地犯罪严重多发,而现有刑事立法在防范和打击土地犯罪时提襟见肘。目前土地犯罪的刑事立法采用的是刑法典和附属刑法并行的“双轨制”模式,单行刑法缺位,且刑法典与附属刑法存在罪名过少、刑罚配置偏轻、具体罪状不明等缺陷,不能全面有效惩治与防控土地犯罪。应当采用刑法典、单行刑法和创制性附属刑法的“三位制”立法模式,将土地犯罪的附属刑法立法由笼统立法形式改为创制性立法形式.并应适当扩大立法范围,增设新的土地犯罪罪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双月刊)创刊于1956年,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山东师范大学主办,CN刊号为:37-1066/C,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