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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量刑的数理逻辑构造

作者:余孝安自变量因变量线线关系基准刑宣告刑

摘要:量刑不均是世界各国或不同法域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各国都在寻求解决路径,我国也不例外。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把量刑规范化作为司法改革的内容进行探索,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有了常见十五种罪的量刑规范,促进了一定范围的量刑均衡。但其他很多常见罪的量刑,都没有纳入其中进行规范,受贿罪就是其中之一,以至于受贿罪量刑不均较为普遍。为此,应当用科学的数理统计学及情节类型化方法结合进行规制,通过设定基准刑为因变量,受贿数额为自变量,并根据受贿数额大小,分成三个区间,分别构建三个一元线线函数关系,求得不同受贿数额的基准刑,后将量刑情节分类定级,确定出减少或增加的刑量,以此对基准刑进行调整,最后确定出宣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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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论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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