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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为保全类型的制度完善

作者:张斌行为保全程序阶段程序保障类型化

摘要:我国行为保全有依申请的行为保全和依职权的行为保全,诉前行为保全和诉讼行为保全四种类型,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划分,价值有限。为了弥补我国行为保全类型在理论和立法上的不足,文章基于申请、受理、审理、执行和救济五个阶段,分别区分了行为保全的类型。它们包括可担保的与应担保的、预防型和救济型、有辩论型与无辩论型、给付型与确保型、立即实现的与需要执行的、一次性的与持续性的、可回复型与不可回复型。这不失为完善当前行为保全制度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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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论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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