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婷英; 王若杭立案登记制起诉条件诉权保障滥诉惩戒
摘要: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法院对起诉的审查标准由实质审查变为形式审查,新收案件数量普遍有所增加,这对法院的承受能力和审判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立案登记并非无审查,法院应当在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同时,建立公民滥诉惩戒机制。立案也并非等于登记,而是登记的一种形态。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已发展出一套较为完整的立案登记模式,长沙地区与黄石地区的实践经验为立案登记改革提供了一个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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