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蕾博饼合同纠纷人员安排原告要求合同成立要约人格式条款附随义务买卖合同厦门市同安区
摘要:<正>一、案情简介原告陈某某、洪某某诉称:原告于2011年9月27日购买被告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当天下午原告在被告签约室签订合同后,经被告经理和工作人员安排参加被告举办的中秋博饼活动。原告按照被告指定规则(每户只能派一人博一次)博饼,当即博到状元,经被告经理确认后,原告得到15000元购房抵用券和200元商场购物卡。而后原告要求用上述购房抵用券抵用所购商品房的购房款,被告却不予办理。故请求判令:被告兑现15000元购房抵用券,即用15000元购房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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