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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仲裁司法监督机制述评

作者:谢广汉仲裁司法监督仲裁员仲裁裁决仲裁协议仲裁权国际争端仲裁庭可执行性仲裁案件仲裁程序

摘要:<正>引言在当今世界,争议解决方法的多样性已经成为时代潮流,非诉讼解决方式(又称替代式纠纷解决方式,英文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日益受到重视。其中,仲裁在国际争端解决实践中应用最广、最有实效、影响最大。相对于诉讼而言,仲裁具有以下特征:普遍的国际认可、高度意思自治、程序上的简便快捷、裁决的可执行性以及程序的低成本。仲裁权是一种权力,仲裁员以当事人的授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取得该权力来解决当事人的纠纷。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仲裁员在独立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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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论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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