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达理纳嘉; 尼安木律师业广东省律师协会律师制度法律服务执业律师罗兹法律业务法律顾问南京国民政
摘要:<正>众所周知,近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对于中国而言是舶来品。它既不同于佛学意义上的"律师"一词,也与我国古代的讼师制度大相径庭。移植一种制度容易,但是如何使其本土化,得些许时日。就像罗兹曼所说:"在清朝的最后十年里,中国曾以许多仿照西方模式的新式而带有试验性的知识,去取代旧的帝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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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论评》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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