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凯; 冀帅然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机关仲裁裁决一裁两审仲裁权处理案件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诉讼终局
摘要:<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对劳动争议案件采取"一调一裁两审,仲裁前置"的处理模式。由于仲裁机关与审判机关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两者分别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和审判权,并在处理案件时的标准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现行法律法规对两种程序衔接中的若干问题又规定得不甚明确,导致法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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