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疆公证程序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机构公证制度公证文书公证业务履行债务履行期限民事诉
摘要:<正> 一、关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范围(一)争议的沿革法院和公证机构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范围(以下简称"执行范围"),自1982年颁布《公证暂行条例》以来,一直存在不同认识,成为困扰强制执行公证的核心问题。1.1982年颁布的《公证暂行条例》第4条第10项规定:"对于追偿债款、物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司法改革论评》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25101 评论 37
部级期刊
人气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