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耕之; 施政体认书法历史发展性董氏
摘要:明人董其昌在总结前人书法的不同时代价值取向时说过这样一句话:“晋人书取韵,唐人书取法,宋人书取意。”①清人梁(山献)在其《评书帖》中借董氏的观点又作了发展性概括:“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自此以后,书人大都认同并沿袭运用了这些说法。将韵、法、意、态作为区别晋、唐、宋、元、明等不同历史时期的书法审美追求,以相对应的词汇严格固定下来,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对书法时代特色的体认。应该说,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是,这种体认也有其明显的历史局限性,而且表述十分笼统和含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