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学雷兔毫书契秋毫故夜笔赋
摘要:《淮南子·本经》云:“昔者苍颉作书,天雨栗,鬼夜哭。”东汉高诱注:“鬼或作兔,兔恐见取豪(毫)作笔,害及其驱,故夜哭。”认为“鬼”字有可能是“兔”字之误。西晋成公绥《弃故笔赋》:“有仓颉之奇生,列四而兼明。……乃发虑于书契,采秋毫之颖芒。”①典出《淮南》,而义循高氏②。依此或可认为,兔毫用于制笔的历史相当悠久,早至古史传说中的“五帝时代”,相当于今所谓之“新石器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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