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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范围 理顺关系 明确义务——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三个焦点问题的解决之道

作者:周雍 雷明霞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物业上位法法规草案集资建房意见分歧对象限定概要介绍房改房

摘要:<正>刚刚颁布的《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在上位法的基础上作了许多细化和补充规定,有不少条款可圈可点。笔者现就立法过程中,各方意见分歧较大的三个问题,以及该法规草案修改中的一些考虑和最终作出的规定,作一概要介绍。一、关于法规的调整对象对于这个问题,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法规案的名称虽为"物业管理条例",但内容主要是规范住宅物业,对非住宅物业涉及较少。因此,建议将调整对象限定为住宅物业,使规范的内容更具有针对性。此外,商品房、原房改房、还建房、单位集资建房、农民公寓、保障性住房等住宅的物业管理情况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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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主人

《时代主人》(CN:36-120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时代主人》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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