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人人防工程人民防空办公室监理资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人防部门单位公章山东省防护设施
摘要:鲁防发[2018]13号各市、各大企业和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证照分离'联办字[2018]13号)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资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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