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试用期
摘要: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刘彩云为青岛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肖江南为青岛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孔伟金为青岛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陈颖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王锡峰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淑敏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免去:邵彬的青岛大学副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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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CN:37-149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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