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东省教育厅函授教育函授站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厅山东省
摘要:鲁教民发[2018]1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现将《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8月22日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函授站的办学行为,保证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函授站,是指山东省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在山东省境内设置的函授站。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