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财政厅资金使用管理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资金管理办法国土资源局
摘要:鲁财综[2017]34号 各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847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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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CN:37-149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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