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委员会服务管理山东省生育证印发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
摘要:各市卫生计生委: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再生育审批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生育管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我委制定了《山东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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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CN:37-149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未经政府公报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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