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条例幼儿园安全事故人民政府教育教学秩序公安机关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学生家长风险防控机制山东省
摘要: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已于2018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第三章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第四章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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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37-138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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