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景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聊城市烟花爆竹
摘要: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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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37-138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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