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事务少数民族干部宗教团体山东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评议意见宗教教职人员工作评议民族村
摘要:<正>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对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于洪文所作的〈全省民族事务工作情况汇报〉评议意见的函》(鲁人办发[2006]34号)后,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及时批交省民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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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37-138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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