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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涉刑民交叉困境及解决路径--以集资参与人的权利救济与界限为视角

作者:秦建刚; 郝文婷; 刘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民交叉集资参与人权利救济

摘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涉刑民交叉问题的实质为刑民法律对集资人行为双重评价的同时,为集资参与人权利提供双重救济。刑民程序的连接点在于对集资参与人的权利救济。本文从集资参与人的权利保护、权利实现、权利弥合三个角度出发,认为集资参与人享有的实体权利为民事权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罪合同为民间借贷关系。合同有效时,集资参与人均有权要求还本付息。当生效刑事裁判在先时,刑事退赔不影响民事权利救济范围,应当允许集资参与人就利息损失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就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程序衔接问题区分不同情形予以明确,以期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更清晰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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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审判

《山东审判》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以应用法学研究,法律应用研究为主,读者对象以法官为主。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审判》杂志已正式更名为《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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