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翁秀明开庭审理司法公正二审民事诉讼法正式制度安排规制程序保障证据采信
摘要:开庭审理是民事诉讼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涵盖并展示当事人主张、答辩、出示证据、质证、辩论以及法院调查、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直至产生案件处理结果的全过程,是民事诉讼程序运作的核心,被视为司法公正的保障。民事二审案件,即便经过一审审理,我国民事诉讼法仍坚持应当开庭审理,①以发挥庭审对司法公正的保障和昭示意义。不开庭审理在理论上被忽视甚至招致批判,实践运行也缺少正视和反思。作为正式制度安排,不开庭审理如何克服缺少庭审程序保障的先天不足,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是本文讨论重点。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