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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官的职业操守及其有机养成

作者:蒋爱荣职业操守忠于宪法法律秉持公义独立中立廉明权威

摘要:基于法官职业操守的道德性、司法性、规范性、强制性等特征,故归纳当代中国法官职业操守的逻辑基点须建基于法治中国建设这一格局之中。法官职业操守是与法官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它是法官业内外普遍认同且具有自身显著特色的价值观念、行为取向和职业规范的总和。其精髓饱含着忠于宪法与法律、忠于事实真相、制约公权、尊重人权、保障私权、施行公义、维护公信、廉明担当、中立权威等价值要素;而且抽象而宏观的法官职业操守须内化于具体而微观的司法个案裁判之中。法官职业操守的养成,无疑益于法官最大化地独立公正地履行法定职责,厉行实质法治和保障公平正义,同时,也益于稳健地提升司法公信力,促使真正有权威的司法日渐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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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审判

《山东审判》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以应用法学研究,法律应用研究为主,读者对象以法官为主。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审判》杂志已正式更名为《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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