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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实务问题探析

作者:赵振飞无权处分实务问题第51条处分权合同有效权利人分歧

摘要:一、《合同法》第51条的适用范围 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对本条的理解,学者们见仁见智、分歧很大,而对于该条的适用范围的分歧,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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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审判

《山东审判》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以应用法学研究,法律应用研究为主,读者对象以法官为主。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审判》杂志已正式更名为《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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