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树立和谐司法理念追求最佳司法效果

作者:解雅洁和谐司法理念追求作用发挥指导思想司法职能司法工作建设背景和谐社会新标准协调目标观念方法法院

摘要:<正>和谐司法是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新时期检验司法职能作用发挥的最新标准。省法院尹忠显院长指出,和谐司法是指司法的观念、司法的过程、司法的机制、司法的方法、司法的结果等都应达到协调、和谐的目标。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处理每一起案件,都要以和谐理念为指导,以和谐方式为手段,使诉讼主体各方冲突调和、利益均和、明理了事、和谐共处,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的最佳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讲,追求最佳司法效果是和谐司法理念对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山东审判

《山东审判》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以应用法学研究,法律应用研究为主,读者对象以法官为主。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审判》杂志已正式更名为《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