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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法院的几点思考

作者:隋明善建设社会主义几点思考法院职能作用社会和谐发展诚信法治法治环境国家司法机关战略机遇司法保障

摘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项崇高而伟大的社会工程中,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承担着两大历史性的任务,其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其二是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建设和谐法院。其中,建设和谐法院既是调动法院内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战略机遇,实现法院自身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政治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更好地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基础。下面,笔者就建设和谐法院谈一点肤浅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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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审判

《山东审判》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以应用法学研究,法律应用研究为主,读者对象以法官为主。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审判》杂志已正式更名为《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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