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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调解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

作者:田越洋民事审判司法调解司法资源法律效果民事纠纷人民法院诉讼制度当事人自愿审判人员监督执行

摘要: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种类繁多、形态 各异的民事纠纷案件快速上升。在现有的司法资源条 件下,如何增强诉讼制度解决纠纷的机能,如何将有限 的司法资源在各类纠纷中合理配置,减少诉累,以达到 纠纷解决效果的最优化,使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 果达到统一,是目前应着重考虑的问题。笔者认为,进 一步强化作为我国民事审判成功经验的司法调解,是 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司法调解也称诉讼凋解,是 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各方当事人自愿就各种 权益争议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并由法院监督执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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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审判

《山东审判》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以应用法学研究,法律应用研究为主,读者对象以法官为主。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审判》杂志已正式更名为《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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