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信林; 徐晖股权转让效力被告原告房地产政府行为空壳公司进出口公司建设项目显失公平
摘要:[案情简介] 原告(反诉被告)王某 被告(反诉原告)海珊制衣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海珊进出口公司 原告王某诉称,2002年9月,原、被告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两被告将其在原海珊房地产公司的股权 作价400万元由原告买断。经核实,两被告在注册原海 珊房地产公司时未实际投入注册资本金,公司帐面亏 损额为4293848.59元。两被告以400万元将空壳公司 转让给原告,已构成显失公平,原海珊房地产公司开发 的建设项目因政府行为已经停止,原告因不可抗力无 法经营,有权请求刨减买断价款。请求变更股权转让价 格400万元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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