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侯成波; 窦实; 刘振锋水利资产保值增值经营性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自然属性国有资产企事业单位资源性资产
摘要:水利资产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拥有的各种财产和债权以及其他权利。水利资产根据其产权属性可分为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两大部分;按照其功能属性可以分为社会公益型、准公益型和生产经营型三大类;按照其自然属性可以分为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三大部分。截至2006年年底,山东省水利国有资产总额达248.6亿元.所有者权益179.3亿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