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博; 王刚; 申建波; 王晓春部门茌平县电业公司电业局启示水务局县政府大坝干渠清淤
摘要:2003年7月3日,茌平县电业局以乐平分干渠清淤、河坝外移大坝增高,造成韩集乡10kV326线尹庄线7^#~8^#杆、乐平铺镇10kV411、四棉线11^#~30^#杆线对地距离不够,最低处只有1.5m,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由,向县政府主要分管领导作出请示,并送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要求有关部门于2003年7月13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茌平县电业公司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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