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尚豪; 欧元捷无庭审判程序庭前程序庭审程序
摘要:庭审中心主义理念下,把开庭视作法院判决的唯一正当性基础,只有庭审才是审理,庭审外的其他程序设置则仅为庭审的附庸,任何案件未经开庭,均不得作出实体判决。然而,在诉讼程序进展中,某些案件的实质争议可能会彻底消除,达到适于判决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仍强制开庭,必然造成庭审的形式化及多余化,而且庭审需要较多的程序预备及保障措施,随之必然形成诉讼程序的繁杂化。为使程序适应纠纷解决的实际需求,应当完成庭审程序的认知祛魅,使其专注于解决实质争议,无实质争议的案件则无需开庭即可判决,将传统理论上的解纷性庭前程序转化为无庭审判程序。从而形成无庭审判与开庭审判二元并立的程序解纷结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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