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研究——基于亚洲区域一体化视角的反思

作者:杨永纯欧盟基本权利宪章正当性依据内容优先效力适用范围亚洲区域一体化

摘要:《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的制订及最终被写入《欧盟宪法草案》,标志着欧盟的基本人权保障体系有了最低限度的规范蓝本。人权保障在欧盟已经超越世俗的宗教信仰与抽象的哲学概念,具有现实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基本人权宪法化标志着欧盟已经建立起较为独立与完善的人权法律保护体系。使得《宪章》不再是政治宣言,而是具有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的文件,为欧盟各机构及各成员国在人权领域内的活动提供了标准。这体现了在权利体系中不同的社会语境及制度构造,欧盟人权保障的建构和实践,反映了西方的人本主义和理性精神,在亚洲初步构想区域一体化的今天,欧盟为之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来源和参照素材,其确立规程和内容、内涵也是亚洲一个相对完整的镜鉴。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山东社会科学

《山东社会科学》(CN:37-1053/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社会科学》是中国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人文社科优秀期刊,被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北大2014版优秀期刊收录。获得山东省优秀期刊称号。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