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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是如何处理一件杀人冤案的?

作者:十年砍柴帝制时代隆庆万历帝陵里元用刑事案件第二年张国维刑部侍郎周世臣

摘要:明朝隆庆六年九月(公元1572年),首都北京发生了一件大冤案,这一冤案让二男一女被错杀。这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服用媚药过多的隆庆帝,在36岁盛年时就驾崩了,10岁的万历帝即位。老皇帝去世,新皇帝登基,这当然是帝国最大的事情。按照帝制时代的礼法,新皇帝在第二年元旦才能改元用新年号。皇帝的丧事当然耗钱耗时,直到九月,庙号穆宗的隆庆帝灵柩才埋进昌平的帝陵里。这段时期京师的警戒级别会提高,帝制时代,同样的刑事案件,发生在平时和发生在特殊时期,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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