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隋乙魁监察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莱阳执法检查监察法
摘要:"按照监察法第五十三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规定,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向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汇报我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和运转工作情况,请予审议……"8月21日上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山东人大工作》(CN:37-127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统计源期刊
人气 381312 评论 74
部级期刊
人气 273285 评论 61
人气 116977 评论 66
人气 82609 评论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