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小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联系群众人大常委会主任人大代表创新实践首都常务委员会
摘要: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代表的一项法定义务,体现了人大代表的性质和人大工作的本质,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保障。1979年,北京市人大依据法律规定设立了常务委员会,时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庭三要求:"市人大代表应当密切联系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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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大工作》(CN:37-127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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