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超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地政策计划生育服务独生子女人大常委会夫妻双方
摘要:本刊讯 5月30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进行表决,获全票通过。修正后的条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同时,取消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第一胎时无需再办“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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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大工作》(CN:37-127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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